共集美大学委员会党校文件
党校〔2017〕5号
关于举办第106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
各二级单位党委:
近期,部分学院反映尚有拟发展的发展对象未参加培训的情况,为确保完成我校年度党员发展计划,按照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和《中共集美大学委员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》等文件要求,经研究,决定于12月16日至12月27日举办第106期发展对象培训班。为做好培训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全校拟在近期发展的党员发展对象。
二、培训要求
1.参加本期培训的学员应在2016年12月16日前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并在2017年12月16日前被确定为发展对象。
2.各二级单位党委在培训班开班前应组织参训的学员自学《党章》和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,必要时进行测试。
3.参训人员须如实填写学员登记表(附件一),各参训单位按文本模板(附件二)汇总参训名单,并将以上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送党校(参训名单电子档请发送至党校潘旭生OA邮箱或 QQ号:13079678;联系电话:6181714)。
4.为严肃学风,严禁学员迟到、缺课,如因特殊原因,确需请假的,须填写请假审批单,并经辅导员和院党委审批后上交党校,每位学员最多只能请假1次,缺课达2次及以上不得结业。
附件一: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情况登记表.doc
附件二: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.xls
中共集美大学委员会党校
2017年12月11日